我国曾在1984年启动第一次全国土地调查,因受各种条件限制,土地一调历时十三年直到1997年才结束。2007年7月,土地二调正式启动,并于2009年底结束。2017年10月16日,国务院印发《关于开展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的通知》,决定自2017年起正式启动开展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。
第一次全国土地调查——“查”与“绘”
“一调”的核心内容是“查”与“绘”。“查”指土地详查,采用传统测量手段全野外实地调查行政区界线、权属界线、权属区内的图斑界线类型、权属区内土地的分类和利用情况;“绘”指图形绘制,采用经纬仪测图、平板仪测图等方法绘制行政区界、权属界线及地类,形成纸质成果图件。
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——“调”与“管”
“二调”的核心内容是“调”与“管”。“调”指土地调查,在已有土地调查成果基础上,采用传统测量手段、GPS测量等技术实地调查土地利用现状、土地权属、基本农田分布;“管”指成果管理,采用地理信息系统、数据库及网络技术,对调查成果进行数字化成图与管理,便于数据的保存、更新和统计。
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——“更”与“用”
“三调”的核心内容是“更”与“用”。“更”指数据更新、内容补充,充分利用已有现势成果,辅助外业实地调查举证,更新“二调”成果,新增专项调查工作和城镇村庄内部的现状调查,补充土地以外其它自然资源数据的收集与调查;“用”指成果应用,利用大数据、云计算和互联网+等新技术,根据国土资源管理工作、其他部门及社会大众的需要,开展数据共享与应用。
与“一调”、“二调”相比较,“三调”任务目标更加丰富、技术手段更加先进、组织方式更加科学有效。无疑,“三调”将是继“一调”、“二调”之后我国土地调查历史上又一次里程碑式的创举。